延吉市至诚公证处原为延吉市公证处,成立于1980年11月,是依法设立,不以营利为目的,独立行使公证职能、独立承担责任、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、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单位,主管部门为延吉市司法局。2006年7月,根据司法部相关文件精神,将延吉市公证处更名为延吉市至诚公证处;2017年1月9日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。
延吉市至诚公证处有独立的党支部积极践行“两学一做”、“最多跑一次”等活动,曾获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、全国优秀公证处、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、吉林省公证质量优秀单位、吉林省文明公证处、延边州文明单位、延边州公证工作第一名、延边州先进公证处等荣誉。
我公证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措施健全。延吉市至诚公证处共设有三个办公场所,总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,中关村总部办公场所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,房产及不动产中心分处办公场所面积约为150平方米,法院同创中心办公场所面积约为200平方米。另配备有面积为450余平方米的专业档案管理库及2600余平方米的司法仓储库。
延吉市至诚公证处现有在编人员5人,聘用人员60人;公证员9人,其中一级公证员3人,二级公证员3人,四级公证员3人;执法律从业资格证人员10人。
四十余年来,我公证处为我市办理的民生公证达百万余件,为我市繁荣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。延吉市至诚公证处服务范围涉及国内民事、国内经济、涉外民事、涉外经济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(包括但不限于:调解、送达、取证、保全、执行)等。